一、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报告企业的整顿情况;
二、企业有企业破产法下列所列行为之一,部分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会议均有权申请终结整顿: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有以下所列行为之一: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
3、有下列所列行为之一:
(1)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