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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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公司经营范围目录

  • 发布时间:2018-12-29
  • 发布者: 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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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目录:
  C 制造业公司经营范围;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
  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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